纺工医院立体停车楼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纺工医院立体停车楼(项目名称)已由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政服投备〔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易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力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纺工医院立体停车楼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中山南路与石磊巷交叉口东南侧。
2.1.2合同估算价:约750万元。
2.1.3工期要求:采购与安装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 50 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工期须满足总包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安装)
2.1.4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不少于156车位(包括全部停车库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包检测、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工程),主要系统、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车库的运输设备及其配套的附属设备;
(2)车库的自动控制系统及配套设施;
(3)车库的供电系统:招标人负责提供电源线至控制室,剩余控制系统的全部设施由投标人负责;
(4)车库的安全保证系统全部设施;
(5)车库应具有的满足中国国家环保要求的各项措施;
(6)车库内存车情况的监控系统(含硬件),可与业主单位内部安保系统对接;
(7)车库进出口的收费管理系统(含硬件),可与业主单位一卡通系统对接。
本次立体停车楼的土建、照明、通风、排烟、消防系统不包含在本次投标范围内。
与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由本项目的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报价中应包含该费用,如没有单独报价视同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按合同价 2%收取,后期不予调整。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的工作内容为:提供轴线、标高、现有可利用的脚手架、道路、施工场地的使用、提供水电接口、安全文明施工和保安治安管理(物资设备自行看管)、施工协调、进度管理等内容。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2 投标人为立体车库停车设备制造商的,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立体车库停车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有效期内)。
3.4 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20 年 2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9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2 月 28 日至 2025年 3 月 7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 ”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3 月 25 日9时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 效的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1.1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营业执照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在投标文件“投标人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代理商授权书 |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立体车库停车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有效期内)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
企业信用报告 | 1.符合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8项规定 2.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1.符合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7项规定 2.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1、3.2、3.3、3.4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
投标设备清单 | 符合“设备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要求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投标报价: 40分 (2)技术响应: 30分 (3)商务响应: 5分 (4)售后服务: 10分 (5)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6)业 绩: 5分 | |||||
2.2.1 |
投标报价:40分 | 1.方法三: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1)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2)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3)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95%、96%、97%、98%、99%、100%)。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采用该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2 |
技术响应: 30分 | 1、停车库系统方案优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垂直升降系统、水平横移系统、搬运器、电气控制系统、监控系统、智能管理系统、载车架等)(15分) 根据方案深化设计的合理性;技术的先进性;停车系统的稳定性;停车设备及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布置合理性;停车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2、设备选型及布置(15分) 2.1设备及元器件选型等方面自主评分 设备及元器件选型列出明细表; 2.2设备布置等方面自主评分: a.按招标人提供的土建图纸资料和要求,对所选择的设备进行布置,完成设备配置的具体设计,根据设备布置的数量、合理性等方面评分 b.提供用户说明手册、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等方面评分; c.主要材料设备的加工、制造工艺以及相关技术指标、标准等方面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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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商务响应:5分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的,每个证书得 1 分,共3分。 2、投标人提供产品责任险年度累计赔偿限额大于30000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6000 万元人民币得 2 分,其余不得分。 | |||||
2.2.4 |
售后服务: 10分 | 1.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2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人员数量、售后服务经验、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证书专业情况)进行自主打分 2.售后服务内容;(2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内容进行自主打分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2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进行自主打分 4.质保期时间;(2分) 投标人2年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承诺每增加1年免费质保期得1分,最多得2分。 5.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2分) 根据投标人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进行自主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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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施工的方案、方法、技术措施(4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的方案、方法、技术措施自主评分 2.工程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 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工程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自主评分 3.验收方案(1 分) 根据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和制造、安装以及完工交付时的验收方案进行自主评分 4.根据与总包单位配合方案自主评分(1 分) 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 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自主评分 本次安装及调试方案将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不应低于 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同意认定,该分值必须一 致。) 注:以上内容上传至“货物方案”模块内。 | |||||
2.2.6 |
投标人业绩:5分 | 1、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平面移动类车库项目业绩,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平面移动类车库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合同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或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项目特征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或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投标人提供截止开标之日,运行满五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主)的平面移动类车库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需提供业绩合同、验收报告、最近一期设备的年检报告、甲方出具的运营期运营情况证明;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
特别提醒: 1.评分标准: 评分实施细则:前述五项计分项目中,客观分由评委按评分标准集体认定;主观分由评委按评分标准各自独立进行打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评委在打分时应先打主观分再打客观分。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观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每项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五项得分合计即为最终得分。 2.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勾选的扫描件和原件的扫描件,其中不清晰或缺项漏项均作无效标处理。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 标 人:徐州市易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力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26-8号三胞国际广场1号楼1-705室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651790722 2025年 2 月 28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王春雷、周悦悦 电 话:0516-85797030、18811939611 邮箱:xzjty_ztb_y@163.com
2025年 2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