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BH202504004-X01]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15 15:35:12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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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原文链接
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5/04/15/4544240.shtml
|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数投许[2025]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滨湖区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 |
| 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对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进行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具体包括:道路两侧梳林透绿,重要节点增植花、灌木及开花地被,部分苗木迁移,中分带景观绿化提升,重要路口节点景观改造,更换景观步道铺装、路面彩色喷绘,增设骑行驿站、景观亮化及城市家具等。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79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3000万元。测量为四等水准测量。 |
| 工期:37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125.0 万元 |
| 招标范围: 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地形图修测、苗木清点、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以及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本项目建设期内)等相关工作。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报审、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a、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
|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需提供一种证书以证明其专业);②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担任;(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都具有约束力;(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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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5日 16:00 时至2025年04月21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8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业设计园B幢1511室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任华漾 |
联系人: |
雷敏、顾晶晶 |
电话: |
0510-81171013 |
电话: |
0510-85133566 |
传真: |
0510-81171013 |
传真: |
0510-85133566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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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69438464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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