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镇2025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30 17:16:51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361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河镇2025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 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河镇2025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审字[2025]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顺河镇2025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区顺河镇三合村。

2.1.2 建设规模:新建厂房一栋建筑面积4976.81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约904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6月10日 ,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注: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工期不变)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无

3.10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11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的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3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31.247: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5年5月27日9:30:00。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如下: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90

施工组织设计: 10

2.3.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抽取 K 值法;

?方法二:抽取 Q1K1   值法; (评标基准价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B)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 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 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98%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 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 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4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符合前附表的暗标要求。

5、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不得超过 80 页。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1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施工现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1分,保证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材料及配件采购

1

材料采购方案可行、质量有保证得 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2

针对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

劳动力、施工设备、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

关键工艺施工技术方案合理得1分,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

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1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0.5分: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4055134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恒丰文馨公寓36号楼1单元6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626180266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城西北路29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8518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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