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以关于2025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崇数据批〔2025〕22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9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约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5年6月,计划竣工:2025年12月;其中屋面防水改造需按照甲方相关进度要求完成,2025年10月31日完成建筑外立面、屋面、楼道单元内等改造,2025年12月31日完成雨污水、道路等配套工程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初审。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2025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标段范围涉及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包含供水、弱电、路灯,雨污分流,无障碍设施),景观绿化等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具体详见各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2标段划分
2025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共分一个标段,工程拟建地点:华威园(3-5幢、附5幢)、濠西园70幢以及周边等共计5幢住宅楼,改造面积约1.06万平方米。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均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不接受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特别提醒: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 30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复杂,协调事宜较多,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投标风险。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各项安排,如若不能按相关要求执行,视情况处以违约金处罚,直至退场。
招 标 人 |
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城港路18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幢601室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程碧瑶 |
联系电话 |
0513-66889926 |
联系电话 |
18921606380 |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