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SFJSZ2024080001002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05 20:15:18 来源:扬州市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已由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扬政务投资[2024]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起华扬东路与运河南路交叉口,跨京杭运河后向东延伸,终于迎春路与京杭南路交叉口。
    2.1.2 工程规模:拟建道路全长约1.92km,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标准断面宽40m,设计速度50km/h。其中跨京杭运河大桥长约742m,主桥采用1—200m提篮拱桥,宽约42m;引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梁,东侧引桥跨径布置为3×30+3×30+(30+40+40)m,西侧引桥跨径布置为(2×27)+(40+2×30)+3×30m,宽约34m。
    2.1.3 合同估算价:33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9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30日,竣工日期:2028年03月31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设计任务书等文件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工程施工(含洪评补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土方、道路、桥涵、雨污水、10kv供电管道、交安、照明、亮化、环保、道路绿化设计、管线迁改、航道补偿等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后续服务;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包括土方、道路、桥涵、雨污水、10kv供电管道、交安、照明、亮化、环保、管线迁改、绿化迁改、临时用电接入、洪评补偿施工、航道补偿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负责工程保修等工作; (4)负责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等相关事项; (5)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手续; (6)负责红线内地上地下(死)树、垃圾及附着物、障碍物清运;进场施工道路的铺设等; (7)负责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现场看护等;负责办理涉及水利、海事、航道、堤防占用等相关手续; (8)本项目设计有关的配合工作,包括:管线保护方案;与水利、交通、公安、文物、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报告、沟通配合;施工图设计相关审查工作; (9)后续服务工作,包含:后续招标配合;必要的专题研究;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管养移交有关的其他相关事宜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或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或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单跨120米(含)及以上桥梁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0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采用扬州资审“有限数量制”。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开标、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含)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第一阶段设计文件评审8分;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二)定标因素: (1)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与设计成果契合程度。 (3)企业实力: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工程含单跨120米(含)及以上桥梁项目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不超过4项);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②合同;③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4)企业信誉: ①2022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奖为准)(不超过10项);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5年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②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AAA 资信等级证书”和银行评定的 AAA 级信用等级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有效期为准)。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高的企业优于契合程度低的; ②类似桥梁业绩规模大、技术复杂、难度大、业绩多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规模小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业绩较少的企业; ③获得国家级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国家级荣誉少的企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8号-21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二楼
邮编:225000
邮编:
联系人:刘蓓
联系人:杨小新 陈静云
电话:0514-82955300
电话:18652798268
传真:
传真:0514-879365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96759638@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1.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时间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文件的要求,被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