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经济开发区沿沪大道(天福路-京沪铁路南)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20 09:00:00 来源:苏州市昆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花桥经济开发区沿沪大道(天福路-京沪铁路南)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花桥经济开发区沿沪大道(天福路-京沪铁路南)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花投备[2024]1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花桥经济开发区沿沪大道(天福路-京沪铁路南)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建设地点:    江苏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沿沪大道(天福路-京沪铁路南)   

2.2工程规模:顶管球墨铸铁管DN1000长160米;给水管球墨铸铁管DN1000长1646米,给水管球墨铸铁管DN500长10米,给水管球墨铸铁管DN300长6米,给水管球墨铸铁管DN150长116米,给水管焊接钢管DN1000长470米,电缆套管DN50长810米;电气配管、配线、水质检测仪;排气井、阀门井、测流井、电缆井、工作井、接收井、修复绿化、管道保护、供电防护等零星项目。

2.3 招标范围:   监理(市政管网工程、大型土方工程、安装等); 

2.4 监理服务期:    531日历天  ;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48.48 万元

2.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监理内容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J02G 花桥经济开发区沿沪大道(天福路-京沪铁路南)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监理 市政管网工程、大型土方工程、安装等 48.48 531

2.7 其它:  本工程部分施工内容需配合昆山市交通工程发展中心实施的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顺扬智汇谷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原计划施工期为2025 年 7 月 18日 至 2026 年 12 月31日(合计为531天),其中2026 年 1 月1日至 8 月31日(合计为242天)将暂停施工,具体停工时间和周期根据道路改造工程确定,待顺扬智汇谷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完工后,再继续开展本工程剩余部分的施工工作。 因此本项目实际施工工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计为289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3.5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_______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昆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

                                

3.6本次招标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是否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兼职:是:本工程同意总监兼职,但须经其兼职的所有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总监不得在跨设区市的项目兼职;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专业);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人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同意总监兼职,但须经其兼职的所有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总监不得在跨设区市的项目兼职 

3.11 其它要求: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为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与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4)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6)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8)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13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时00分     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  

5.2 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5.3 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8.4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昆山市震川西路1628号   地址:   昆山市娄阳路700号10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杜工  
电话:   0512-57310059   电话:   0512-55157299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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