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侵入在建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盾构隧道区间既有市政工程处置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303919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8 17:10:47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JBSZ2500624-01SGGH
项目名称:
侵入在建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盾构隧道区间既有市政工程处置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7:2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答疑

1.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开具月份要求是否可按照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执行?

答:除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外,其余人员社保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   若无分包情况,请问:投标文件表(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是否可填无?

答:可以。

3.   若我公司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无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请问:投标文件表(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是否可填无?

答:可以。

(二)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2.5工程规模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中补充相关描述,具体如下:

本项目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和管桩的清除工程、市政道路破复工程、供水工程、管线迁移及恢复、交通导改、临时占地(不含其上的房屋拆迁)、树木及绿化赔偿费、城南河桥和市政综合管廊评估、监测及配合等。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7.3.1中履约保函递交的形式修改为:现金、支票、银行保函等。合同条款中的履约保函的形式同样修改。

3、招标文件前附表10.8中关于公证费的相关要求删除。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增加报价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应以抽签方式确定。

5、招标文件前附表10.8增加关于异议处理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项目试点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和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 过"宁易新"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受理机构: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陈乐 柏明虎  025-51896111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所街办公大楼

(2)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①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其中对采用合 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发包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

③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④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⑤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界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3天。

(3)异议书包含的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相关请求及主张;

④异议人系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说明。

(4)异议人应当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规定,通过书面方式递交异议材料,通过电话或口头提出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5)其他要求详见《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

6、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24日上午09:45:00。

7、本项目盖章版招标图通过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nOscn0Lpk6PYZWQN0j47A提取码:jjtq获取。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 09:45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9号
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
联系人: 柏明虎
联系人:
黄冉
电话: 025-51896110
电话:
025-518951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