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FFJSZ20251100020010012024JY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06 17:36:26 来源:扬州市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4JY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标段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JY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宝应县数据局以宝数据投资备[2025]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宜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JY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宝应县2024JY22地块及周边。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2024JY22地块占地面积59557平方米(89.3亩),总建筑面积(暂定)约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商业、管理用房、物业用房、社区配套用房、配电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说明)。

2.1.3合同估算价:约828万元(92元/㎡)。

2.1.4总期限要求:80日历天。

其中:方案设计周期30天,扩初设计周期2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30天,其他专项设计周期按实际进度要求执行(设计周期为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提交最终设计成果的时间),乙方承诺按约定完成设计进度并提交设计成果,配合本项目政府报批而可能调整的设计工期安排。

2.1.5 其他:中标通知书签发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止。

2.2招标范围:2024JY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红线范围以及计划投资内的所有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甲方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数据的统计(同时两个地块2024JY22和2023JY14的开发主体均隶属于宝应县宜宸产业集团,根据前期开发时序和开发策划,对两个不同的开发主体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方案设计,统一代建管理,分期建设。故本次招标2024JY22地块的开发单位扬州宜苑置业有限公司欢迎潜在投标人对2023JY14地块开发单位扬州嘉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设计一并参与,无论中标结果如何,要求两个地块的设计单位保持两个地块小区的外貌整体统一性,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具体为: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项目景观方案及施工图;项目精装修设计(售楼处、会所、样板间、大区公区精装、地库精装修设计,含软装设计);建筑全专业施工图设计,负责完成红线内地上建筑及地下室的建筑(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日照协助验算、施工图日照分析、规划面积核算)、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人防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设计);各专项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门窗幕墙深化设计、消防工程专项设计、智能化设计、钢结构专项设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包含污水、雨水、燃气、消防、智能化、强电管沟、路灯,供水专项设计、三网设计)、雨水回收利用深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地库深化(地面、墙面及墙面装饰深化设计、车位划线等)、标识标牌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建筑室外泛光照明(示范区)设计、装配建筑设计及PC构建深化施工图设计、绿建设计(含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所有费用)等; 

其他设计配合事项:合同附图绘制、两书附图绘制、建设方安排的其他与项目设计内容相关的零星工作(该项免费配合,不计入清单)。

设计文件应通过主管部门审查中心及其他相关专项部门的审核。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需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遣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无社保证明)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本标段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同时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1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的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宜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宝应县泰山路26号院内2号楼2楼

邮    编:/                              邮   编:2258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江皓亮

电    话:/                              电    话:1730629900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650917391@qq.com

11. 备注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江皓亮 联系电话:17306299009 通讯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泰山东路26号院内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