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FFJSZ2026040001001001米其林品牌餐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7 19:39:44 来源:扬州市公共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米其林品牌餐饮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米其林品牌餐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KFFFJSZ202604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米其林品牌餐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天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天旅[202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扬州天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扬州天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米其林品牌餐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米其林品牌餐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扬子江路与吴州路交叉口西南侧

2.3 建设内容:湘爱梧桐餐饮装饰工程及屋里厢餐饮装饰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湘爱梧桐餐饮装饰工程(GZ309地块诺园项目1号楼)一层二层,面积1940㎡、屋里厢餐饮装饰(7号楼)一层,面积1100㎡,总面积304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293.16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米其林品牌餐饮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拆除、暖通、智能化、给排水、电气、消防、装饰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2.9 工期: 9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评审:先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③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评审: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阶段评审。

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8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业绩:2分。   

(一)投标报价(88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x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0.5%一档);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 (每5%一档);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0.5%一档);K2的取值范围为:装饰、安装为88%~100%,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分);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8.其他扬尘污染防控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1分).(三)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4月07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4月14日00时00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4、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3 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非厂房、非住宅);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 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 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5、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6、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 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扬州天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金山路1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楼(维扬路106#)
联系人: 卞露露 联系人: 魏水苹
电话: 0514-82889383 电话: 0514-8788035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魏水苹
邮编: 225012 传真: 0514-87880356
电子邮箱: salineb@163.com 邮编: 225100
电子邮箱: 371946402@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7962330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魏水苹;联系方式:0514-87880356;通讯地址: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