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H240184-01ZG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公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标准调整为:
补偿
未中标方案补偿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2 个月内支付。具体补偿办法:(1)中标人的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进行补偿。
(2)对未中标人设计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1000 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 500 元。其他不补偿。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2其他第8条修改为:招标代理费、综合服务费、公证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其中代理费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六折计取;综合服务费按规定交纳;公证费按实际发生交纳。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3增加 补充说明:该宗土地上现有附着物由中标单位进行补偿,补偿费用150万元。该费用由投标单位报价时自行考虑,无须单列。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上述费用,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上述费用。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最后一次付款时扣回。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修改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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