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SZ2501294-01SGGH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最高限价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8 17:18:20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JNSZ2501294-01SGGH
项目名称:
谷里街道向阳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疑问回复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电器元器件推荐品牌,对需要采购的主要设备、电器元器件将选用以下品牌:

管材选择:安徽瑞丰管业有限公司、江苏中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枫津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电缆选择:昆山长江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金陵电缆有限公司、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

请招标人回复是否同意采用以上我单位决定采购的品牌。

答:同意。

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更正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4修改为:“除法定情形外,当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评委或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5名(无排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4、修改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承诺书内容,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承诺书内容要求进行承诺。

5、合同部分内容调整,详见修改后的合同。

注:凡与原招标文件有悖之处均以本澄清为准,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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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577号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5层
联系人: 姚彬
联系人:
金辉
电话: 15051888918
电话:
139049786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025-5210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