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谷里街道向阳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
|
疑问回复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电器元器件推荐品牌,对需要采购的主要设备、电器元器件将选用以下品牌:
管材选择:安徽瑞丰管业有限公司、江苏中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枫津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电缆选择:昆山长江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金陵电缆有限公司、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
请招标人回复是否同意采用以上我单位决定采购的品牌。
答:同意。
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更正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4修改为:“除法定情形外,当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评委或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5名(无排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4、修改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承诺书内容,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承诺书内容要求进行承诺。
5、合同部分内容调整,详见修改后的合同。
注:凡与原招标文件有悖之处均以本澄清为准,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