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FJ2501612-01SGGH施工最高限价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25 18:37:51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JNFJ2501612-01SGGH
项目名称:
国家元件中心试验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3月25日 18:4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现修改为:/;

2.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江苏省综合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3.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修改为: 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第三方担保、银行保函(保险);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3.1支付担保的形式,现修改为: 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第三方担保、银行保函(保险)

4.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第8条现修改为:交易服务费:按规定各自缴纳交易服务费。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无论是否单独列出,均视为报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5.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第11条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投标人选择推荐的厂家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应当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6.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第13条现修改为: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收费基准费率80%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收费基准费率80%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7.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调整,详见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

8.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3.其他说明,详见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

9.调整资格审查承诺书,详见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

10.清单编制说明调整,详见澄清修改后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本标段化工工业输气管道工程,根据工程量清单,高压GC1级管道规格包括Φ273*12mm无缝钢管,Φ1016*18mm直缝钢管。图纸设计说明要求如下:

 请明确,上述两种规格压力管道等级,以何为准进行验收。

回复:以设计图纸及相关国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等级为准。

2.可否提供项目地勘报告及周边管线布置?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逾期未下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a2ieUkRxd0Py2VgKJn0YQ 

提取码: vn2u 

3.请提供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位置及容量。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逾期未下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a2ieUkRxd0Py2VgKJn0YQ 

提取码: vn2u 

4.请在平面图中标注临建设施可用范围。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逾期未下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a2ieUkRxd0Py2VgKJn0YQ 

提取码: vn2u 

5.招标文件P23-24页与招标清单文件P9-12页关于主材品牌的描述矛盾,是否理解为:投标人可在“参照或相当于”的品牌中选择,此外的品牌需在“澄清答疑”环节提出,由招标人答复是否同意。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投标人选择推荐的厂家品牌以外的产品的,应当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 陈道琰
联系人:
李佳蓉
电话: 025-89621099
电话:
18551785107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025-5210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