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定标原因以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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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报价的得分和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得分)、投标人信用评价、苏州市投标行为考评扣分三个方面进行评审。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低于合理最低价,评标委员根据评标价和合理最低价的差异分析评判对招标人有利、评标价合理,按评标价由高到低排列(如评标价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名)继续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取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单位数量为43家,抽取的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其中G1=15%,G2=30%;B1系数=90%,B2系数=10%;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二,其中K1=95.5%,K2=86%,Q1=70%,评标基准价=1621594.79元; A1=1632984.82元,合理最低价为1655765.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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