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扩建工程一期质量安全中心项目NXKJ-ZA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扩建工程一期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扩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066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扩建工程一期质量安全中心项目NXKJ-ZA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55宁宣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十五射六纵十横” 布局中的“射九”线,呈南北走向,全线位于南京市境内,途经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是苏皖两省间的重要省际通道,同时也是沟通宁杭的通道之一。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是宁宣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集疏运和溧水区对外出行的重要通道,意义十分重大。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扩建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机场枢纽扩建改造工程,位于禄口机场东侧,是机场高速公路与宁宣高速公路的衔接节点。
本项目路线起自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收费站南侧,跨越金航路、秦淮河、南京轨道交通S7号线后,止于柘塘互通北侧衔接现状宁宣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185公里。全线采用推荐的总体扩建方案,改扩建机场枢纽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本项目范围内宁宣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机场高速公路采用分离式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单幅路基宽度16.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和计划服务期
(1)招标范围
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扩建工程一期质量安全中心项目NXKJ-ZA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a.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人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梁、通道及涵洞、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包括全线工程的原材料、标准试验(含配合比验证等)、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委托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钢结构检测、桩基承载力和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机电工程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b.承担并协助委托人开展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c.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人负责的测量工作,并对重要工点原地面(含隐蔽工程)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测、抽测、指导。
d.承担项目路基、桥梁、通道及涵洞、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等工程的交工验收检测(含不少于两轮使用桥检车的全面桥梁检测)相关工作,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2)计划服务期
2025年9月~2028年9月,共37个月。
交、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的配合时间:约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同时具有:
1)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乙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业绩要求:
2020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注:上述“试验检测项目”指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含检测中心、试验中心、质安中心等)或中间质量检测或竣(交)工验收检测。下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和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2020年3月1日以来,在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对应施工、监理标段承包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对质量安全中心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492118698。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梅子洲路69号
联系人:王秦昌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邮编:211100
电话:025-52161262-8002、18061368096
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工作QQ:1492118698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