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5国道苏州吴中高新界至吴中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前期研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35国道苏州吴中高新界至吴中大道段改扩建工程前期研究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以政府办文单2025年106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635 国道吴中段北起吴中与苏州高新区交界,沿福东路向南,后向东转至龙山路,继续向南至苏福路,向东至藏胥路,向南延子胥路向东,至东山大道向南,止于吴中大道以北900米处,全长约22公里。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635国道吴中段境内的整体线位研究;(2)635国道吴中与苏州高新区交界至东山大道与吴中大道交叉口以北900米范围的方案研究及工可研究,全长约22公里,及为满足工可报告编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后续服务包括协助建设单位的工可报批工作和相关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以及协助组织工可报告评审并最终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其他专项报批所需的工可材料。
(三)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8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直至取得工可批复;
2、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各项咨询文件。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咨询单位应遵照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 中显示);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5月1 日至今完成过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项目;(以《表5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
(3)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5月1 日至今担任过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9楼
联 系 人:肖科
电 话:0512-65258816
招标代理: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915室
联 系 人:虞小武
电 话:0512-65629282
E-mail:14447674@qq.com
监督部门: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计划科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
电 话:0512-65258826
9.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3)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4)投标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666-101。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及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5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