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泾路南延(振新西路-港浦路)工程施工项目
BMJNY-SG标段
招标公告
白马泾路南延(振新西路-港浦路)工程已由昆山市数据局以昆数据投复〔2025〕113号文(项目代码:2404-320583-89-01-686418)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昆交建许字〔2025〕00014号准予,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白马泾路南延(振新西路-港浦路)工程施工项目BMJNY-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
白马泾路南延(振新西路-港浦路)工程位于昆山市张浦镇,项目全长3.14km,按城市主干路兼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建设,设计速度50km/h;新建桥梁6座,桥跨总长186.36m,跨径布置分别为2座3×13m、1座3×16m和3座1×20m;建安费约1.8亿元。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BMJNY-SG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改河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及海绵工程等工程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7年6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工程施工项目(交/竣工时间、道路等级、合同内容等技术指标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为准,下同);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③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④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监督部门在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进行系统核查);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2020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至少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时间和完工时间均以系统备案的时间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4人,均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电 话:0512-50360507
联系人:唐旭东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州新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孙靓靓、马银霞
E-mail:xczxsz@126.com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
电 话:0512-57505791
8、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0:00。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 10分 | 对本工程施工组织内容是否齐全,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与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有较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是否符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已考虑了风、雾、雨及特殊情况的影响及相关措施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完善、可靠等进行评分。 |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对投标人承诺的质量安全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是否有完善、细致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处理措施,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检测设备、安保体系实施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 | ||
专项方案 | 5分 | 根据投标人专项方案(包括项目管理体系、工程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推广四新技术、绿色安全保证、交通组织、扬尘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处理、文明施工、文明保护)等进行评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 | 15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9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加分项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注:加分业绩仅统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交/竣工时间、任职时间、合同金额、道路等级等技术指标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为准)。 |
项目总工 | 15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2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每增加1个2020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交/竣工时间、任职时间、合同金额、道路等级等技术指标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为准)。 | ||
2.2.2(3) | 其他因素 | 省厅信用评价 | 15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 (1)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X分; (2)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3)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4)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X满分为15分,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技术创新承诺书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获得的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加1分,最多加4分。(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 | ||
业绩 | 10分 | 投标人的业绩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 ①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②投标人每增加一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注:一个有效备案业绩仅计算一次得分。 |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1时00分。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8)已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
(10)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11)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