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概况: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计(2024)41号),结合省交通运输厅“4+15+13”的规划编制体系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十五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对《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设1个标段,即2025JDSWW-GH标段。
2.3招标内容:在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综合交通的需求及阶段特征进行分析、预测,提出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期间综合交通发展的目标及重点任务,涵盖基础设施、运输服务、治理能力等方面,从基础设施网络、客货运服务体系、绿色智慧安全交通、公路数字化升级等方面提出“十五五”时期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2.4服务周期:11个月,合同签订后: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十五五”规划前期调研工作,充分调研现状情况,充分吸收既有相关规划成果,完成工作大纲;2025年12月底前提交初步研究报告成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26年3月底前提交中间成果报告,并完成专家评审;2026年6月底前,完成最终成果。后续配合招标人完成规划成果报批等工作,整个合同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文件。2028年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十五五”中期评估及各项服务工作。
2.5成果要求:
(1)编制形成《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文本、图集、“十五五”重大建设项目库及相关汇报材料;
(2)通过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获得批复;
(3)协助招标人将相关内容纳入上位规划,积极争取省、市相关支持;
(4)编制形成《扬州市江都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包括“公路”,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信用服务系统中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服务类信用等级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57号
联系人:符琳
电话:0514-86553017
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1号
联系人:靖玉琴
电话:13358130411
邮箱:2392690895@qq.com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3本次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7月2日上午11时00分至2025年7月9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标人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无需进行电话确认。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