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
散粮跨方式输送设备工艺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已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通交建许字〔2025〕0000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散粮跨方式输送设备工艺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位于新江海河上游长江岸线处,工程外档布置1个4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泊位长度836米,内档布置2千吨级、5千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泊位长度249米,设计年吞吐量1155万吨。后方陆域面积约51.2公顷,建设堆场、生产辅助仓库等配套设施。
本次招标的“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散粮跨方式输送设备工艺系统项目”为“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的工艺设备系统项目,将与上述施工项目同步建设和验收。合同估算价约1.91亿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THGQ-MTGYSB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中的输送机系统、装船机、输送控制系统(包含皮带机输送控制系统及油工艺输送控制系统)、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的深化设计、采购(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空载联动试车、重载试车、试运转及性能考核、操作人员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等,确保本招标项目建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常投入运转。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 计划工期
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系统设备的安装、空载联动试验、重载联动试验及系统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工作。
2.4 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按交通部颁布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评定,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积极配合主体工程开展品质工程创建工作,配合主体工程按国家、省部级要求创建品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2.6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配合主体工程创建省级平安示范工程(如有)。
2.7环保要求:零污染、零投诉,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有关规定。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有效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港口散货装卸工艺设备系统总承包项目或合同范围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港口散货装卸工艺设备总承包内容的港口工程总承包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类型:施工,后同)为“C”及以上级别;
②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港口散货装卸工艺设备系统总承包项目或合同范围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港口散货装卸工艺设备总承包内容的港口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下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任职承诺书”)]。
(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至少包括项目副经理1人、质量管理人员至少3人(涵盖机、电专业,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均可)、施工管理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4人。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或2025年8月~2025年10月或2025年9月~2025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缴纳)。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3:30001/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2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话:0513-59003761
传真:0513-59003777
招标人: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保税十路与保税十一路交叉口东160m
联系人:冯佳慧
电话:18252478128
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义慧
电话:17821768671
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伟
电话:13851622253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电话:15906295381(徐云飞)、陈小龙
联系人:徐云飞、陈小龙
Email:jsrzcnt@126.com
9.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并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9.3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除特别说明外,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可能无法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350-541-754,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
9.5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9.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
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环保要求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