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动静载试验检测NEH、XEH-DJZ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张家港市数据局以张行审投(2020)134号、张数投(2025)172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现对张家港市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动静载试验检测NEH、XEH-DJZ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穿越张家港市经开区(杨舍镇),起点为东三环,利用新泾东路老路线位接苏虞张公路,利用苏虞张线位向北至南二环,最后对接规划西二环。路线全长约10.359km(实施里程8.556km),一级公路兼顾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投资估算28.58亿元。
张家港市西二环一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西二环主线段及部分张杨公路段,西二环主线段起自长安南路,衔接在建的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沿西二环老路线位向北延伸,采用高架型式进行快速化改造,实施里程为7.59km。另包含张杨公路段部分建设内容,起点位于酒港路,终点位于国泰路,地面及部分主线高架改造长度约1.2公里。项目沿线设置6对上下匝道,分别位于小河坝路、暨阳西路、长兴路-中兴路,概算金额33.55亿元。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NEH、XEH-DJZJC标段,招标内容为张家港市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桥梁外观质量检测、线形检测、桥梁静载试验、桥梁动载试验、桥梁承载能力分析评价等试验工作。其中张家港市新泾东路-苏虞张-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需检测桥梁共计5联,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需检测桥梁共计6联。
(3)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 ,具体由委托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检测专项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拟投入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检测师资格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已完的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至少三个月(指2025年7月~2025年9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检测机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省综合评价)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
电 话:0512-55610709
联 系 人:陆寅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交投大厦北楼429室
联 系 人:金健文、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6741-8010
E-mail:szjtsws@126.com
行政监督: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电话:0512-56901891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3)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本册为项目专用本。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检测标准文件》为准。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0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7)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