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0 分
主要人员:25.00 分
技术能力:5.00 分
业绩:20.00 分
履约信誉:5.0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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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 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 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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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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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0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0~10.00) |
10.00分 |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监理大纲(或 监理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 性和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
| 监理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措施及安 全、环保管理措施 (0~10.00) |
10.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措施及安全、环保、合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 (0~10.00) |
10.00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内容,评价投标人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准确、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有效等进行评审。 |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0~5.00) |
5.00分 | 从对招标项目的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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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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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主要人员 | 25.00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0~15.00) |
15.00分 | 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0分;增加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加5分;本项满分15分。 |
| 其他监理人员任职资格 (0~10.00) |
10.0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其他监理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每一人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每一人得1分,本项满分10分。(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以高分计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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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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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技术能力 | 5.00分 | 技术能力 (0~5.00) |
5.00分 | 根据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 新能力进行评价,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 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 业或地方标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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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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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业绩 | 20.00分 | 业绩 (0~20.00) |
20.00分 | 投标人企业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得12分,每增加一个满足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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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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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履约信誉 | 5.00分 | 履约信誉 (0~5.00) |
5.00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信誉进行评价(以监理单位信用为准): ①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给予5分。 ②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的,评标委 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 信誉分,信誉分=0.15X*(Z-85)/10+0.8X ③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70)/15+0.65X ④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C级(含暂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 -60)/10+0.45X 注:①X为信用分满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信用等级和分值为准)。 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 ②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相同时以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最低应用分值作为联合体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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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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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 评标价 | 10.0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0.1 ;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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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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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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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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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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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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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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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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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小红山客运站司乘大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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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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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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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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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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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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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733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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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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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95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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