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江苏扬子泓远造船有限公司绿色高技术清洁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项目
绿色高技术清洁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项目配套码头施工1标段、施工2标段
施工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港靖江港区夹港作业区江苏扬子泓远造船有限公司绿色高技术清洁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项目 已由泰州靖江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以 靖新备〔202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7-321254-89-01-365501),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扬子泓远造船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1#舾装码头
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码头平台总长920m,顶面高程为6.1m,共分12个分段。东侧2个分段共130m,宽度取26m,排架间距7.6m,每个排架7根桩,两对叉桩和三根直桩。其余分段的宽度均为31m,排架间距7.5m,每个排架8根Φ800PHC管桩,两对叉桩和四根直桩。
码头上部结构由下往上分别是现浇下横梁、预制纵梁梁系(包括管沟梁、轨道梁、纵梁和边梁)、预制面板、现浇面层。
(2)引桥
均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从下游至上游1#~3#引桥长度分别为73m、65m、49 m,宽度均为12m;引桥顶面为6.1m过渡至6.9m平接现状大堤堤顶。排架间距除1#引桥为17.5m外,其他引桥均为16m,每个排架3根桩,近岸侧两个排架为钻孔灌注桩直桩,其余为一对叉桩和一根直桩的φ800PHC桩。
引桥上部结构由下往上分别是现浇横梁、预制预应力空心大板、现浇铺装层。
(3)2#舾装码头(地点靖泰界河东侧,在江苏扬子泓远造船有限公司厂区内)
2#舾装码头总长度415m,采用卸荷式拉锚板桩结构。胸墙为L型钢筋混凝土承台,板桩前墙采用箱型组合钢板桩,前墙后方设置一排φ800PHC桩,钢拉杆规格φ95,间距@1.5m布置,与船坞工程的胸墙形成对拉结构。
(4)3#舾装码头(地点靖泰界河西侧,在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厂区内)
3#舾装码头总长度300m,根据实际地形条件由120m架空段、180m顺岸段组成;港池内侧有约41m过渡段护岸接靖泰界河河道。
架空段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共两个分段,排架间距7m,每个排架6根Φ800PHC管桩,3根斜桩和3根直桩。上部结构由下往上分别是现浇下横梁、预制纵梁梁系、预制面板、现浇面层。
顺岸段采用卸荷式拉锚板桩结构。胸墙为L型钢筋混凝土承台,板桩前墙采用箱型组合钢板桩,前墙后方设置一排φ800PHC桩,钢拉杆规格φ80,间距@1.5m布置,锚碇为锚碇胸墙+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墙,锚碇墙前采用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
门座式起重机轨道梁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连续梁结构,桩基采用φ800PHC桩。
过渡段护岸结构基本与顺岸段相同。
(5)生产辅助建筑
本工程配套建设1座配变电站和3座变电站,布置于1#码头和3#码头。分别为1#码头的8#配变电站、8-1#变电站8-2#变电站和位于3#码头的12#变电站。所有配电站结构形式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具体位置及做法详见图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 2 个标段,即施工1标段、施工2标段。
施工1标段:1#舾装码头、3#舾装码头、1#引桥、3#引桥、配套辅助建筑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质保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91 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施工2标段:2#舾装码头、2#引桥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与质保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6 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具备靠泊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施工1标段:自2021年1月1日起(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施工2标段:自2021年1月1日起(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千万元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2)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扬子泓远造船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八圩港西首
邮 编:214500
电 话:刘松平、沈冬冬
联系人:13961003466、15161021131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5室
邮 编:210036
电 话:025-86632192
邮 箱:dinghh@jcec.cn
联系人:蔡蓉蓉、丁婳婳、田文悦、丁浩
8.其他
8.1 本项目实行邀请招标、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8.2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请各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并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1月5日23:59,预约截止时间:2026 年1月12日23:59。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 10: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11: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1室(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 188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8 本项目为邀请招标,未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无效。
8.9 由于系统原因,没有邀请招标专用版本,本招标文件中出现“招标公告”等措辞应为“投标邀请书”。特此说明!
8.10“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若无法加盖电子签章的,则可签字、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相关章节中。
8.11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仅需填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专职安全员信息。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无需填报。在合同签订前,拟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资格要求”填报完整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并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8.12本项目监督机构为靖江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靖江市中洲路12号;电话:0523-8486155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 年 1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