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ZLKTDSG1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7 20:31:58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安火车站落客通道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安火车站落客通道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安市交通运输局以海安交建许字[2026]00003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2.1项目概况:

海安火车站落客通道改造工程,工程投资估算约1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新建落客通道、改造现状站北路、长江路与迎宾路交叉口改造、迎宾路与站南路交叉口改造等,其中新建落客通道北起站北路、南至站南路,全长约344米。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即:HCZLKTDSG1标。

2.3工期:135日历天

计划开、交工时间:2026年5月开始至2026年9月15日交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两年。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环保目标: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21年4月1日(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工时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不小于9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类型:施工,下同)为“C”或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经理2021年4月1日(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工时间)至今,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不小于9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投标报表表3中相关信息为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职承诺书即视为无在岗项目,格式自拟,无须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d.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开标前三个月中(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派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派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运通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东海大道中 333 号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邮政编码:226600                                 邮政编码:226600

   话:0513-88855121                          电    话:15606278680

人:赵云婷                                  人:谭勇

 

行政监督:海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海安市江海西路1
电话:0513-88906549

8.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30分,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10:30分。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516-701-300,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室,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并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3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给招标代理,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江海东路10;若未在202641917:30分前递交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海安市中坝南路108号海心安·政务服务广场E座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

8.4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致《投标报表》“表 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8.7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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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