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用地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12 16:16:39 来源:江苏省水利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苏发改基础发〔2025〕329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前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用地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为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完善我省干线航道网络结构,适应船舶大型化趋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

根据《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结合运量预测,本工程按三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1000吨级。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起自金宝线扬州与淮安分界处,讫于金宝线与京杭运河交汇口,全长约4.6公里,航道底宽不小于45米,通航水深不小于3.2米,弯曲半径不小于480 米;改建南运西船闸1座,建设规模为230×23×5米(闸室长×口门宽×槛上水深),包含闸桥1座,闸桥通航净空不小于60×7 (米),并一孔跨过通航水域;为保证船闸安全建设及南水北调功能运行,同步拆除还建南运西节制闸1座,建设规模为5孔×8 ( 米 ) 。

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可研投资估算为7.66亿元,建设工期33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组织编制上报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用地报批材料,并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关于本工程用地批复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配合做好确权划界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一)完成土地征收相关手续办理。

1.征地的现场宣传、调查等具体工作;用地报批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或图件的准备、制作和组织工作;征地依法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和复核工作。

2.完成用地范围内现状调查、权属确认、争议协调,协助签订各项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了解掌握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情况,包括对被征地人员的生活安置、劳动力的生产安置和安置补助费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完成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报备工作。

5.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发生的问题。

6.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二)完成用地有关手续办理。

复核工程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区的关系,如涉及占用范围较之前论证范围发生变化,编制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取得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完成永久占地、临时用地等的勘测定界工作。

完成工程建设用地材料组卷上报,并取得用地的批复文件。

1.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公益林调整相关手续,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等相关手续,配合落实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方案。

2.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协助办理临时用地相关手续。

3.配合办理耕地占补平衡相关手续,配合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规划空间指标、建设用地指标等。

4.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新证,提供勘界权属信息。

5.为取得用地批复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及手续办理。

(三)编制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报告,配合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做好征用土地的确权划界,完成现场测量、界桩或电子桩布置、信息采集、数据接边处理、成果矢量化、资料整理等工作。

(四)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和验收等。

(五)其他与本工程用地报批有关的内容。

(六)完成供地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整个工程建设期(电子投标文件暂按990天填写)。其中: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报批材料组卷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省人民政府的用地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附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0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3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10.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3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剔除若干最高、最低有效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7.5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3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偏差率每高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偏差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0

2

服务实施方案(本部分为暗标)

1.对本项目认识准确,理解透彻,描述详细,得8分;有缺陷扣0.1~3分,无描述不得分。

48

2. 技术方案合理、完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有缺陷扣0.1~5分;无描述不得分。

3. 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对策措施合理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4.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可行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5.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6.投标人投标文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保密措施及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7.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完全能满足文件要求,并有详细的后续服务计划的,得4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8.投标文件“服务实施方案部分”(暗标)编制内容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2020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附合同及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得1分。

注:业绩应附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否则不予赋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和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16

1.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人得5分,每少1人扣1分,最多扣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土地、规划、测绘、林业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名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专业证明以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

4

企业实力

1.投标人2020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附合同及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业绩应附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否则不予赋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证书认证内容需包括不动产和地理信息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应证书)

6

合计

100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南郊运东闸院内(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办公楼312)

联 系 人:张 雪

联系电话:0517-859640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扬 谈畅 吴露琰

电话:025-8633849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30766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