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凌新闸拆建应急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凌新闸拆建应急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5〕419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以上投资及海安市级配套,招标人为 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凌新闸拆建应急治理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北凌新闸。
2.2项目概况:
北凌新闸工程为海安市北凌河出海唯一口门,位于如东县栟北垦区海堤外 1.6km 处,是海安市河东地区主要排水控制建筑物,同时兼顾如东县和东台市部分地区排涝。北凌新闸按十年一遇排涝标准,五十年一遇挡潮标准设计,设计最大排涝流量为 476m3 /s。该闸于1980年11月建成投入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挡潮、排涝、排碱,改良盐碱地兼顾通航的作用。其引河北凌河的设计排涝面积达到 322.9km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建闸以来,在1991年、1993年、2000年、2002年、2006年、2008年、2015年、2024年等多次对该闸进行除险加固。该闸经过四十多年的运行,虽经多次加固、维修,未能彻底根治,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工程的安全运行。经安全鉴定,评定北凌新闸为四类闸。本次通过拆建北凌新闸,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扩大海安地区洪水出路,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北凌新闸拆建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挡潮闸闸室、防渗范围内翼墙等永久性建筑物为2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 3 级,临时性建筑物的级别为 4 级。最大设计流量565立方米每秒,总净宽40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老闸和交通桥,原闸上交通桥处新建跨河交通桥一座,于交通桥内河侧45米处新建北凌新闸挡潮闸,闸室与交通桥接线之间(原主海堤)新建堤防形成封闭防洪圈。闸室总净宽40米,共3孔,采用12米+16米+12米布置,中孔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结构,边孔采用钢筋混凝土胸墙式结构。闸室底板共分3块,中孔一块底板,两侧边孔及空箱岸墙一块底板;闸室底板面高程-2.50米(废黄河高程,下同),顺水流向长18米,中孔底板垂直水流向宽18米,两侧边孔底板垂直水流向宽26米(含空箱岸墙)。胸墙底高程4.00米,闸顶高程10.00米。闸室下游侧(外海侧)设内部管理交通桥;两侧边孔上游侧设人行便桥;闸室中部设排架及工作桥,上设启闭机房;工作桥两侧设桥头堡,布置检修门库及控制室等。交通桥共5跨,跨径20米,总长100米。桥面净宽9米、总宽10米,桥面高程10.70~10.00米;上部采用拼装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桥板,桥墩及桥台采用灌注桩基础。
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对概算投资:11544.55万元 。
2.3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上下游围堰拆建、老闸拆除、建筑物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填筑;新建挡潮闸主体的闸室、排架、工作桥;上下游翼(岸)墙、基础处理(灌注桩、搅拌桩等)、挡浪墙、护底、护坡等;新建闸上交通桥及接线工程、道路工程、系船柱、靠船墩工程。助航标识标牌、安全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新建启闭机房等房屋建筑工程;完成闸门、埋件和启闭机等安装;完成电气设备安装、所有预埋管道及屏柜基础制作安装;进行土建工程观测及监测设施埋设;水保临时措施及环保措施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3.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4项目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合格等级。
2.4项目计划工期: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5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486天填写)。工程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至2026年底5月底完成全部水下工程,具备通水阶段验收条件;2026年12月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而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安全生产许可合格证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5)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下同);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6)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 07 月 01 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签约合同价4000万(含)以上的水闸、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主要建筑物为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验收鉴定书未能体现主要建筑物级别,请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前述序号 1、2、3 项三者缺一不可】。
(7)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要求: 1 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质量(或工程)负责人要求:1 人,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专职安全员要求:2人,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9)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
①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②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③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④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此期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最新消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 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 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 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 60%、65%、7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 B= 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3最高投标限价:90936766.01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 100 分,其中商务部分67分、技术部分33分,详见 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60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60分基础上扣1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企业业绩 (1分) | 1.投标人2020年07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签约合同价4000万元(含)以上在沿海或沿江建设的挡潮闸或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企业业绩得分优先。 | |
3 | 项目负责人履约能力(1分) | 1.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签约合同价4000万元(含)以上在沿海或沿江建设的挡潮闸或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否则不得分。】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企业业绩得分优先。资审业绩与打分业绩可重复。 |
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5分) | 1.项目组织机构完整,项目组成员需配备施工员2名(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质(量)检员1名(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2名(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员1名(师)(提供水利工程造价证书)、材料员1名((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资料员1名((提供相应岗位证书)。以上人员每有一人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3.5分。以上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需配备齐全,否则本项不得分。 2.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的得0.5分。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
合计 | 67分 |
技术部分(技术部分为暗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目录、不得插入页眉、页脚、页码或图片;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行距1.5倍,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编制内容不超过200(含)页,否则不得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标准化工地建设(1分) | 项目负责人部生产生活区建设、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其它临时设施布置和施工期交通管制方案。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2 | 临时工程 (3分) | 1.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配备合理(附详细的分析计算)。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2.度汛、防台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3.围堰填筑、维护、拆除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3 |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2.5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关键线路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方案优秀的得1(含)~1.5分,方案良好的得0.5(含)~1分,方案一般的得0.1~0.5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2、围绕2026年5月底前水下部分通水,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及措施。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4 | 资源配置计划(1.5分)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方案优秀的得1(含)~1.5分,方案良好的得0.5(含)~1分,方案一般的得0.1~0.5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5 | 土建施工质量管理(11分) | 1. 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创建优良工程措施合理。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2.土方工程。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及扬尘防控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基坑开挖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3.基础及防渗工程。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方案优秀的得1.4(含)~2分,方案良好的得1.4~1(含)分,方案一般的得1~0.5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4.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备、周转等方案满足施工需要,检验试验方案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混凝土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方案优秀的得1.4(含)~2分,方案良好的得1.4~1(含)分,方案一般的得1~0.5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混凝土温控防裂缝措施等方案可行,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混凝土内外质量,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5.房建工程。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6.砌体工程。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7.交通桥建设。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和检验试验方案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6 | 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 (3分) | 1.金属结构、电气设备埋件安装方案、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2.闸门、启闭机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3.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7 | 老闸拆除工程 含交通桥(2分) | 拆除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方案、弃渣处置措施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安全保证措施可行。方案优秀的得1.4(含)~2分,方案良好的得1.4~1(含)分,方案一般的得1~0.5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8 | 安全管理 (2.5分) | 1.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方案优秀的得1(含)~1.5分,方案良好的得0.5(含)~1分,方案一般的得0.1~0.5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2. 施工期工程观测、安全监测方案合理、措施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9 | 环保、文明工地建设(2分) | 1.文明工地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2.施工期(含弃土区)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4(含)~0.5分,方案良好的得0.3(含)~0.4分,方案一般的得0.1~0.3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3.施工期环境保护(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三同时”方案可行,措施有保障。方案优秀的得0.4(含)~0.5分,方案良好的得0.3(含)~0.4分,方案一般的得0.1~0.3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10 |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2分) | 1.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对策措施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2.创新创优方案合理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11 | 信息化应用 (1.5分) | 信息化应用方案合理,措施可行。方案优秀的得1(含)~1.5分,方案良好的得0.5(含)~1分,方案一般的得0.1~0.5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12 | 施工协调服务 (1分) |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参建单位、地方协调服务方案合理可行。方案优秀的得0.7(含)~1分,方案良好的得0.4(含)~0.7分,方案一般的得0.1~0.4分,无表述或表述错误不得分。 |
合计 | 33分 |
8.其他内容
8.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资料:近5年即2020年07月01日以来至今,(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类似水闸泵站或闸站结合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注:如未能体现在沿海或沿江建设的挡潮闸或泵站或闸站结合业绩则需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或相关批复文件。
8.2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得分。
8.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认定(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1)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5)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9.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海安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13-88812216。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 系 人: 易金
电 话: 18751399968
招标代理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229号
联系人:丁忠庆、王偲
电 话:0513-81819686
电子邮件:240854330@qq.com
12.备注
1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1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2.4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区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大楼三楼,四楼为评标区。请从大楼唯一通道西5门C电梯厅乘7号和8号电梯抵达;如驾车前往,请停地下停车库,并至C电梯厅乘7号和8号电梯抵达。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