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队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四队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配套)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数据局以灌数服〔2025〕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本次招标的四队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人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四队供水工程(取水泵站及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灌云县圩丰镇(善后河南岸)。
2.1.3项目规模:项目取水规模为8万吨/日,主要建设取水口、引水管(渠)、取水泵站(配电房、水泵间、安防值室、应急投加间、围墙、电动大门、高低压配电系统、3台水泵、原水药剂应急投加装置、水质检测仪表间、自控装置PLC柜系统、安防系统、格栅机、吸水井、水质在线检测仪表、取水泵站工艺管道);11公里DN800原水管道(DN800阀门及阀门井、DN300排污阀及阀门井、DN100排气阀及阀门井)。总投资金额:6632.99万元;
2.1.4最高投标限价:50518011.85元,高于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5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现行水利工程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取水口工程、取水泵站工程、管道工程、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说明。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水工程施工业绩。
注:(1)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投标时须上传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①中标(成交)公告官网查询截图;②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③该业绩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2)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价款、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8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必须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0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
3.12.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2.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2.3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苏人社规〔2022〕3号文及苏人社规〔2022〕4号文规定执行。
3.13投标人须提供有关签订廉政合同、资金安全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的承诺;现场踏勘的承诺;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及对违约责任书面承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14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低下等原因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注:
(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效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因素,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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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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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3分 施工组织设计:31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类似业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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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T为最高限价;A为最高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认;M为经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当有效投标数n≤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n≥6时,取剔除其中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n≥11时,按照排序取剔除其中2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若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M取最高投标限价×85%。 评标基准价S=T*A+M*(1-A) M=(a1+a2+…+an)/n 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50518011.85元。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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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3分) |
投标报价:63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63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0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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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31分) |
(1)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及相关对策(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3)管道开挖工程施工方案合理,保证措施可行(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4)拖管、顶管工程施工方案合理,保证措施可行(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5)沉井、各类井施工方案合理,保证措施可行(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6)基坑(槽)开挖施工方案合理,保证措施可行(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7)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质量有保证、调试等符合规范、规定要求(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8)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2.0分),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9)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0)质量保证措施(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1)安全文明建设、环境保护(3.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12)施工组织设计篇幅(1分) 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内容要简单明了,具备针对性;为方便评委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篇幅未超过200页(含)的得1分,超过200页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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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①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人员不得重复,不得一人身兼多职]得1.5分,缺一个扣0.3分,扣完为止; 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③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④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上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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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3分) |
1、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拟定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1)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投标时须上传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①中标(成交)公告官网查询截图;②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③该业绩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2)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项目负责人、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评分项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同一业绩均不重复计取。 |
1、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行政监督部门:灌云县水利局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南路308号
电话:13645123530
招标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2号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8512457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大街9号凤凰·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8-85855258,18115991881
邮箱:574493602@qq.com
2026年1月6日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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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工 张工 王工 |
0512-5818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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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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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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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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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
/#/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