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诉讼费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0 13:52:0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诉讼费 JSZC-320500-SZZJ-C2025-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23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ZJ-C2025-0019 

项目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诉讼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采购包1:17.000000万元;采购包2:17.000000万元;采购包3:17.000000万元;采购包4:17.000000万元;采购包5:1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标段一:涉及姑苏区的土地管理类案件等法律服务

标段二:涉及姑苏区的规划管理类案件等法律服务

标段三:涉及吴中区、太仓市、苏州工业园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等法律服务

标段四:涉及相城区、张家港市、吴江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等法律服务

标段五:涉及高新区、常熟市、昆山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等法律服务

注:本项目分5个标段采购,允许一个响应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响应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已确定为前标段成交单位的响应单位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成交资格,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过程。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评审时将按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审,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各标段的成交单位。

本项目的标段开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依次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5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2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3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4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采购包5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2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6-2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响应文件中投标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双方“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6、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苏州市及区县“苏采云”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018号

联系人:孔玮

联系电话:0512-69329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人:徐杰、沈鹰、陈晓梦

联系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杰、沈鹰、陈晓梦

电话:0512-6282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