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国道南京江北新区顶山互通至七里河大街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07 18:12:01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328国道南京江北新区顶山互通至七里河大街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JSZC-320100-JHRA-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9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HRA-G2026-0001 

项目名称:328国道南京江北新区顶山互通至七里河大街段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1-优惠率)为45%。 即优惠率取值范围为55%≤优惠率≤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328国道南京江北新区顶山互通至七里河大街段起于既有328国道顶山互通,终于七里河大街,将现状快速化地坪形式改造为隧道形式,打通沿线重要被交道路。项目全长约2.2km,新建一处主路隧道,隧道接既有顶山互通后设置节点隧道下穿定山大街;新建2条匝道隧道,位于定山大街北进出口匝道。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路设计速度80km/h,匝道及辅道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采用“主六辅六”车道设计。

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7.9亿元,其中项目建安费约为6.8亿元,建设工期2年。

(二)工作内容

328国道南京江北新区顶山互通至七里河大街段建设工程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阶段结算审核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类别)或原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专业)。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统一组织。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河路100号

联系人:胡毓佳

联系电话:025-58193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联系人:赵力

联系电话:025-51862336-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力

电话:025-51862336-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