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22 10:32:01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2025年—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2

删除以下内容:

4.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及最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及最低缴存比例见附表1、附表2。

 

附表1

序号

名称

计算公式

金额(元/月)

说明

1

最低工资标准(A)

/

一类

地区

二类

地区

三类

地区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490

2260

2010

2

社保单位计提费用

缴费工资基数(≥4879)*缴费比例(≥24.7%)

≥1205.113

缴费比例明细见附表2

3

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

缴存基数(A*缴存比例(≥5%)

/

 

4

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

缴存基数(A*缴存比例(≥5%)

/

 

备注:

1.最低工资标准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4号)执行,具体地区划分详见《通知》所附《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和标准对照表》。

2.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执行。

3.省人社厅如对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缴存比例下限按省内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公布的规定执行。

 

附表2

序号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及金额

1

养老保险

16%

8%

2

医疗保险

7%   

2%

3

工伤保险

0.4%

/

4

失业保险

0.5%

0.5%

5

生育保险

0.8%

/

6

大病医疗救助

/

10元/月

 

更正日期:2025-07-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

单位地址:江苏镇江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00号

联系人:张瑜老师

联系电话:0511-83820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郑荔 严晓薇

联系电话:83668535 83668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荔 严晓薇

电话:83668535 8366853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