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锦途客运有限公司 | 913202147754066397 | 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城南路233-2 | 89(均分制) | 5220元/天 |
服务类 |
名称: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通勤班车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以【采购预算金额×(中标单价/7200元)】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部分的费率为0.8%,并按此基础的70%计取代理费。
代理费:10833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旺庄东路169号
联系人:李晓锋
联系电话:13812032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君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5楼
联系人:朱丹丹
联系电话:0510-8350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丹丹
电话:0510-8350665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