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食堂订餐配送服务场地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5126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4-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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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64917.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1-17 | |||||||||||||||||||||||||||||||||||||
评估机构 | 江苏正兴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164917.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南京审计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36XP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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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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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南京审计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南京审计大学 |
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订合同起,出租方将对承租方进行考核。第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两年合同。如果承租方考核不合格,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视为承租方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撤离;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食堂订餐配送服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信息系统备案等级证明三级(含)以上;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同时具备ICP、EDI);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第三方授权使用的订餐平台系统或类似功能软件; 6、具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证明; 7、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一)意向承租方根据《租赁合同》中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意向承租方承诺交易款项必须首先进入学校指定账户清分,“T+1”日自动结算给学校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承诺资金清分应符合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本项目无资金二清、无资金其它违规等违规情况。在学校需要时,可使用聚合支付系统中的聚合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意向承租方需具备线上校园卡支付对接能力,实现校园卡线上支付功能; (四)提供的网络订餐系统需能对接采购人的企业微信,以便师生通过官方入口进入到点餐界面。意向承租方用于餐厅商户配送系统平台的APP、小程序等仅限于校内档口,不得链接到校门口的校外外卖平台及校外商户; (五)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用户餐损险,为配送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七)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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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招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需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65.com)的《e交易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013014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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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4-21 09:00:00 至 2025-05-0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5年1月1日后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的凭据; 5、提供信息系统备案等级三级(含)以上证明; 6、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同时具备ICP、EDI); 7、提供自主知识产权或第三方授权使用的订餐平台系统或类似功能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证明; 9、提供2025年1月1日后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驻场配送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 10、承租承诺函; 11、承诺函; 12、委托方出具的踏勘证明; 13、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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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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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一次性报价承租承诺函.doc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25-83163390 出租方: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8013014159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 |
其 他 | 传真:025-8316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