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金沙广场福利彩票销售亭 | 标段编号 | 3204822025611424400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6-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6-20 17:3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金沙广场 | |
标的类型 | 房产出租 | ||
所在层数 | |||
租赁面积约(㎡) | 10.0 | ||
租赁期限(年) | 3.0 | ||
装修期限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价(元) | |||
其他事项说明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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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常州市金坛区社会福利中心 |
注册地址 | 金坛区市场路156号3楼 | |
出租行为批准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1、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2、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个人信用。 3、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二)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福利彩票销售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意向承租方申请办理福利彩票即开票社会网点需符合以下条件: (1)即开票社会网点申请要求 ①江苏省内常住户口或具有常州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且小于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个人,或者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②具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③具有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④近五年内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⑤必须直接参与销售点的经营管理,必须有销售福利彩票的专职销售人员; ⑥单位申请必须在常州市设有联系人负责与当地福彩机构对接相关业务; ⑦承诺除休市以外的时间正常销售; ⑧国家公职人员、福彩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申请。 (2)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事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③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事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删除失信信息后未逾五年的;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未逾三年的; ⑤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因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未逾三年的; ⑥被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遵守出租方管理规定。 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申请办理福彩即开票社会网点资格条件经常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审核,如不符合申请办理资格条件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
承租相关要求 | 租金底价(元) | 18900.00 | |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
(一)该租金底价为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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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押金(元) | 5670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有电,无产权证,无水 ,电费需缴纳至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中心。 2、租借用途:福彩销售亭用于申请办理福利彩票即开票社会网点,仅限于销售福彩即开型彩票。 3、运营管理: 3.1福彩销售亭需配备福彩无线扫描枪,承租方交纳设备保证金0.2万元/只。 3.2承租方不可以转让、转租、转借福彩销售亭。 3.3代销费为福利彩票销售额的8%,如遇彩票监管部门或发行部门发行费比例政策调整,省福彩中心有权调整代销费比例。 3.4福彩销售场所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建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5福彩即开票供应紧张时,按规定进行配票。 2、确定为承租方的,申请办理福彩即开票社会网点资格条件经常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审核,如不符合申请办理资格条件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5670.00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2025年06月20日 17时30分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 ||
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租赁合同签署并上传电子件至金坛分中心、缴纳租金、缴纳服务费等手续完成后,退取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人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承租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查验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的; 3、成交后,承租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佣金的; 4、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三)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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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一)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已签字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4、如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提交资料须与报名时的资料一致,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三)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中心无关,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 (五)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书》中的条款。; |
申请程序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察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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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20日 17时30分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2025年6月20日 17时30分前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交易方式 | ||||
竞价安排 | 注意事项 |
(一)请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进行网络竞价(报价),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如对标的相关情况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自行联系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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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1000.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06月23日 10:00到2025年06月24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交易双方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缴纳方法详见附件《服务费缴费指南》。交易服务费参考《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标准执行。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0519-82339362 | ||
技术支持 | 0519-85588122 | |||
客服电话 | 0512-58188503 | |||
出租方咨询 | 15061904583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407室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