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部分挂网医用耗材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的通知
苏易药发〔2025〕51号
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的要求,相关企业递交的挂网医用耗材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至2月11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信息互动-日常申请)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表.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