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部分挂网药品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的通知
苏易药发〔2025〕173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的要求,企业递交的挂网药品申报企业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13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药品信息变更20250416-0430))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