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系统中非中选挂网产品的通知
苏公易发〔2023〕89号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系统中非中选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9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耗材分类采购-其他-国家骨科脊柱带量采购申诉)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