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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疫苗增补采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09 阅读次数:5171

关于开展部分疫苗增补采购工作的通知

苏公易发〔2023〕185号


各相关疫苗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增补采购武汉生物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函》(苏卫疾控便函﹝2023﹞5号)等要求,对相关疫苗进行增补采购(目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采购事项通知如下:

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5月9日至5月29日17:00期间,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疫苗分类采购-增补采购(202305))按要求申报相关疫苗的资质材料。若企业无省平台账号和CA证书,请按省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说明及时申领账号和办理CA。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

价格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部分疫苗增补采购目录.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