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调整的通知
苏公易发〔2023〕21号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关于公示变更阳光挂网产品信息的函》(苏价采中心械函〔2023〕6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调整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1月19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耗材分类采购-其他-阳光挂网采购申诉(202301-2))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7日